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各单位人事(组织)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95)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2016年技师考评工种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2012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三、技师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或打印)一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
(二)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信息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样板见附件4)。公示期满,由单位工考工作负责人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申报人信息表》、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推荐至主管单位。网络报名端口开放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8日(双休日不休),端口关闭后将无法报名。如有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信息造成未报名的,后果自负。
(三)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再次审核确认,盖章同意后将申报材料于4月22日前报同级工考办审核,审核通过缴纳考试费。如有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四)符合技师申报条件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市工考办负责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
(五)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根据行业及部门的特殊情况,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技术含量高的特殊行业,或确因人数较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特殊工种,由市工考部门审核,可以直接推荐参加技师培训。市推荐参加技师培训人选不得突破上一年度计划数。
(六)省工考办负责申报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和考核工作。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
(七)培训考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表彰奖励情况等。
(八)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九)技师考评工作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工考办报送材料时间为4月25日至29日。2016年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4日,单位工考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周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通知考生本人。8月至10月为技师培训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为评审、发证阶段。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开发人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
联 系 人:市工考办 李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105。
附件:
1.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
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4. 关于**同志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的公示(样板)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