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30日讯(记者 王赟)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技工院校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要求,拟注销13所技工学校办学许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记者注意到,这13所技工学校分别是南京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南京市光电技术技工学校、南京航空技工学校、南京市应用技术学校、南京五洲工程技工学校、无锡市医药技工学校、无锡市医药科技技工学校、无锡市城市技工学校、无锡市汇仁技工学校、无锡市海鹰技工学校、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技工学校、连云港市新华技工学校、连云港市东海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