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促进各校加强教育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根据《邳州市提升中小学(中专)教育质量
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对2014—2015学年度各校教学成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邳州市提升中小学(中专)教育质量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文件中关于“教学成果”的考评办法。
二、教科研成果起始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三、考评办法
1.分别按照《邳州市提升中小学(中专)教育质量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文件中附件5“邳州市中小学教学成果考评细则(教师)”和“邳州市中小学教学成果考评细则(学生)”顺序要求进行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和复印件顺序要一致,复印件要装订,以便留存备查。
2.分别按照“邳州市中小学教学成果考评细则(教师)”和“邳州市中小学教学成果考评细则(学生)” 复印件顺序做好汇总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附件2。
3.上交局考评时,请携带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完后返回。汇总表以单位重命名发送到教育科邮箱:pz****@126.com。
四、考评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日—2日,局基教科。
五、特别说明
1.鉴于发表论文杂志种类繁多,鱼龙混杂,故今年教学成果考核中的论文刊物仅限于附件3(小学)、附件4(中学)中所列杂志名称,敬请理解。
2.所提供教学成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校此项积分以零分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XX学校教学成果考评(教师)汇总表
2.XX学校教学成果考评(学生)汇总表
3.邳州市教学成果考评专业杂志名称(小学)
4.邳州市教学成果考评专业杂志名称(中学)
5.邳州市中小学教学成果考核细则
邳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