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须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徐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登记统计表》(文件附件3)《徐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汇总表》(文件附件2)、《徐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文件附件1)全部一式两份;
2、附件2-3电子稿。电子文档以本单位名称命名,从办公OA内部邮件发到人事科蒋兴民处。
3、具体材料要求:
高级材料:1、高级的汇总表。2、高级的人员过渡登记表,两份分开和汇总表顺序一样排好订角。3、原件(个人只要报送职称证书和聘书,职称证书原件和聘书用回形针别在一起或订角),和汇总表顺序一样,一个单位放在一个档案袋里。一个不够就用两个,标上号。聘书的填写:聘任时间为我局下发的资格取得时间,一次最多聘3年,聘到2014年9月20日,然后再从2014年9月20日聘起(用过渡后的职称名称聘,可以接着老聘书聘,也可以再用新的聘书聘),聘到2015年或2016年9月20日都可以。
中级及初级材料(不要分开报):要求同高级。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过渡材料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报 送 单 位 |
12月6日 | 乡镇各单位 |
12月7日 | 市区、局直属各单位 |
地点 | 教育局人事科对面办公室 |
职称过渡相关问题答复口径:
1、经请示徐州市人社局,教师职称的批文编号、时间以县人社部门的转发文件编号和时间为准(今年评过职称的老师不需过渡),聘任时间也以此为准。
2、过渡范围:仅限于2013年及以前取得的中小学、幼儿园系列职称并在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不含中职校、高校,不含图书、档案管理等岗位人员;
3、此次过渡仅限于名称的过渡,不必具体到几级岗位;
4、表格中过渡后聘任职务的具体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9.20;
5、9月份后(含9月)退休的教师均参加此次过渡;
6、过渡教师只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审核;
7、借用、借调人员在原编制单位过渡;
8、过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理,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目前提供的人社局的批文还不全,请各单位先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缺的批文正在查找,到时再下发给大家,如有问题,请在教育人事群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