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强化教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纪律意识,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从而有力地推进我校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一)实行全员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工作日正常上班;全体教干、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及后勤值班人员周日至周四晚自习到校上班。
全体教师每周一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上课、辅导、教研活动、学校活动、全校性会议以及学校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均要进行考勤。
(二)实行出勤签到制
具体方法为:
学校中层以上教干(无教学任务)到校长办公室签到。有教学任务的教干、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年级组签到。
必须是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各记代签者和被签者一次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下列情况视为迟到:
有课的教学人员未准时到教室、实验室上课或辅导的;各种例会、教研等集体活动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现场的;值班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2、下列情况视为早退:
上课或辅导的教学人员未到下课时间提前离岗的;各种例会、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前离场的;值班时间提早离岗的。
3、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职守的;
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
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不服从组织调配、未按指定日期报到上班或虽报到但拒绝接受分配工作的;
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并造成“空堂”的,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学校临时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到的;
值班时间,未经许可而不到岗的;
在考勤签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四)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校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2)坐班: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处室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
(3)上课辅导:由教务处负责。
(4)年级活动:由年级主任负责。
(5)教研活动:由教务处负责。
(6)全校班主任会议、活动:由政教处负责。
2、每周向全校公布考勤结果。
二、考勤处理办法
(1)上课:每旷课一节扣罚40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堂一次扣10元。
(2)辅导:每旷课一节扣罚20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堂一次扣10元。
(3)上班:每旷工(无课)半天,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4)会议: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5)监考:缺席每场次扣40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一次扣10元
(6)迟到、早退每学期累计五次、旷工累计两天、旷课累计两次及以上者,不能参加当年年终评优评先,并按教育局相关文件处理。
(7)临时人员按学校临时人员考勤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