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教发〔2015〕34号
关于做好徐州市第九批
名教师、名校长和第十一批青年名教师、
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徐州市第九批名教师、名校长和第十一批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徐教师〔2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熟悉评选条件,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合理安排,保证进度和质量
各校、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成立推荐小组,并立即开展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推荐程序、推荐办法、政策要求以及相关称号的评选条件,严格按徐州市文件执行(见附件),不得简化程序、降低标准,否则不予推荐。
二、按要求上报推荐材料
1、《徐州市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申报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报Excel电子表格及纸质文本各一份);
2、《徐州市名教师呈报表》、《徐州市名校长呈报表》、《徐州市学科带头人呈报表》、《徐州市青年名教师呈报表》《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见附件4-1、2、3,报电子表格及纸质文本一式二份);
3、徐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简表(以下简称简表,见附件5,报电子表格及纸质文本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获奖证件等原件、复印件;
5、近五年学生评教、教师民主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原始统计及相关材料;
6、任教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获奖相关证明材料;
7、论文、论著原件,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原件,如著述较多,请将代表作按序编印目录,独立装袋;
8、评选徐州市名教师称号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材料。应提供有关通知书、邀请函、备课稿及组织单位证明等;
(2)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应提供师徒结对有关文件、指导方案、听课记录等原始材料及青年教师获奖证明材料等;
三、材料的规格、装订及审核等要求
1、材料规格
除原始材料外,其它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2、材料装订和装袋
参评人选自备两个档案袋。本通知第二部分所列1-8项材料,1、2、3、7四项不装订,与4、5、6、8四项材料复印件装入同一档案袋;4、5、6、8四项材料原件装入另一档案袋。
4、5、6、8四项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在扉页以表格形式编写材料目录。目录包括序号、材料名称、页码等内容(在每页复印件右下角,可统一用用铅笔标出页码)。4、5、6、8四项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对应放置,以便核对。建议在不损毁原件的情况下,将该四项原件装订成册,在扉页编写原件材料目录。
3、材料审核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材料并按规程申报,有一项不符合者,不予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由学校推荐小组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属实。《呈报表》、《简表》由学校审核把关,教育局复核,学校等基层单位要附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撰写要求为: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意见,由各单位推荐小组提供。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现实表现、主要实绩、推荐程序(述职情况、民测票数统计情况等)以及考核结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同意推荐人选参评相关称号)等。
四、其他说明
1、宣传、学习使用的材料以及推荐人选使用的相关表格,请到各单位办公OA内部邮件查收。
2、附件中提供的《汇总表》(附件3)务必转化为Excel表格填报,以便全市汇总。
3、《呈报表》(附件4)要求正反面打印,每页表格形式不能改变。
4、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于2015年5月12日-14日,将参评材料统一交到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开展徐州市第九批名教师、名校长和第十一批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徐教师〔2015〕8号)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