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德育天地 > 表扬:高三(7)班黄猛同学拾金不昧

表扬:高三(7)班黄猛同学拾金不昧

2014年05月08日 17:04:30 访问量:1297

5月8日上午,高三(7)班黄猛同学在校内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60余元身份证及卡件等。黄猛同学第一时间交学校当天值日的李晴老师。经联系,失主为高一(4)班许宁同学。

黄猛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一名高中生应有的高尚品质校团委号召全体同学学习黄猛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另外,校团委要求高一至高三各班级在班级中设置好人好事记载簿,登记班级中的好人好事,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校团委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表扬通报!

编辑:团委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