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高三(7)班黄猛同学在校内拾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60余元、身份证及卡件等。黄猛同学于第一时间交给学校当天值日的李晴老师。经联系,失主为高一(4)班许宁同学。
黄猛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了一名高中生应有的高尚品质。校团委号召全体同学学习黄猛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另外,校团委要求高一至高三各班级在班级中设置好人好事记载簿,登记班级中的好人好事,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校团委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表扬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