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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公物管理维修实施细则

2014年04月15日 07:38:40 访问量:862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宿舍公物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升公物管理实效,使宿舍公物管理责任明确,操作具有可行性,有效解决公物管理难的问题,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体实施细则:

1、操作流程:

宿舍出现公物损坏,尽量自行维修,确需上报的,由室长经宿舍成员同意后,到楼层管理员或楼长处填写《宿舍公物维修报修及反馈单》,一式三份,经楼层管理员签字确认,楼长现场确认后,一份由室长交予班主任留存,另两份签字后由楼长交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拿出维修意见,确认维修等级(ABC三级),并负责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确认维修等级:

总务处接到宿管部转交维修单后,派人现场查看,结合实际拿出维修方案。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如脚踢拳砸造成公物毁坏;将垃圾袋塑料袋方便面桶等杂物丢入下水道导致便池堵塞、下水道不通的,门窗玻璃人为破坏的视为A级。对于因使用不当,如水龙头松动漏水,门鼻松动脱落等视为B级,对于因自然因素但管理不善造成的视为C级。

3、分值换算:

根据现场确认,确定等级。A级扣10分;B级扣7分;C级扣4分。

4、量化积分:

学期结束,积分汇总,对班主任、楼层管理员、楼长进行量化积分。年级以级组为单位按积分多少对班主任进行积分排序,对积分排序前六名的进行表彰;楼层管理员、楼长积分,以楼为单位,按照积分多少,对楼长及楼层管理员进行表彰奖励。

5、维修方案:

除一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应急情况外,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批量维修,意在合理安排时间,节约维修经费。维修结束后,由维修人员告知楼长,楼长到现场予以确认,由室长签字后,楼长签字确认,维修结束;若无室长及楼长签字,维修单不作为结算凭证。

6、维修单使用:

维修单一式三份,班主任一份备查,总务处一份留存,施工方一份结算。

 

以上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修订完善!

 

总务处

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编辑: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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