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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校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3年10月22日 09:31:48 访问量:693

关于组织全校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全校教师:

为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普法实效,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全校教师参加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办法

1.竞赛时间:请参赛教师在1120前,自由选择时间上网答题。

2.竞赛网站:请参赛教师登录校园网,点击“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竞赛”入口进行答题。

3.竞赛试题: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题型,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50道题。学校将试题涉及的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法律挂在校园网“德育天地”栏,供教师学习参考。

4.答题要求:每名参赛教师有3答题机会,每次须在答题开始后2小时内完成,以最好成绩作为最终竞赛成绩。

二、奖励办法

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将在201311月下旬举行抽奖仪式,在答题得分为96分以上的参赛教师中随机抽取。奖项设置如下:特等奖5名,每人奖2000元或等值奖品;一等奖20名,每人奖10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50名,每人奖3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200名,每人奖100元或等值奖品。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竞赛将作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师务必积极参赛,并将此作为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难得时机。

2.本次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县级以上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官湖高中政教处

   20131022

编辑: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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