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础,是上级和学校各项工作的交汇点和落脚点,是教书育人的前沿阵地。班主任是班集体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业务精通、素质全面的班主任队伍,是当前学校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指导和评价,提高班主任的素质,进一步加大奖罚力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激发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一个全新的、朝气蓬勃的、人文性和竞争性相容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我校班主任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水平。
二、班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
2、学期初,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每月制定近期班级工作目标,期末写出班级工作总结或教育论文一篇。
3、精心组织好班会课,每学期安排主题班会4-6次。
4、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指导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按时参加学校、年级组召开的班主任会议和相关的活动。
6、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参加升旗仪式。
7、课间操时间班主任要到操场,清点学生人数,督促学生认真做(跑)操。
8、经常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卫生教育。
9、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每天组织学生做好室内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10、组建班委和团委,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班级各项常规管理工作,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
1l、对班级公物(桌、椅、门、窗、灯等)加强管理,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减少人为的损坏。
12、积极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与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13、联系并组织本班科任老师商讨本班的教育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形成齐抓共管的教育合力。
14、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
三、班主任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不争功,不诿过,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做到不放弃、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5、树立素质教育思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能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班主任业务培训
1、政教处每学期制定专门的班主任业务培训计划,报校长室研究同意后执行。
2、建立班主任培训制度:每周开一次班主任例会,每月由政教处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培训会,培训形式多样化,如举办知识讲座、观看德育专题报告录相,外出学习参观,邀请德育专家来校讲学,承接德育现场观摩活动等。每学期召开一次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每学年学校为上岗的新班主任联系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班主任,让他们结成青蓝对子,使新班主任得到指导和帮助。
3、组织班主任自学业务知识,每学期抽查一次业务学习笔记。
4、鼓励支持班主任开展德育研究。
对班主任承担县(市)以上各级科研课题或在县(市)以上各级报刊上发表或交流论文者(由教科室认定),或承担校内外各类德育活动观摩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物资奖励,并在考核时给予加分。
五、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I、主要考核指标、分值和负责考核部门。
(一)师德表现和工作态度(总分40分)。由政教处、年级组考核与学生评议相结合。
(1)班主任出勤(上下班、值班及各种会议)0-20分。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5分。
(2)师德表现0-20分。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制定考核细则,每学期年级组评议和学生评议一次。
本项加分:班主任荣获县(市)级以上综合奖励或年终单位考核为优,依次加分为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考核评优者2分。
(二)班主任常规工作(总分60分)。由政教处考核。
1、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0-5分;
2、班主任学期工作总结0-5分;
3、班主任班会实施情况0-20分;
4、班级制度建设及组织建设0-10分 (学生座谈) ;
5、班主任召开家长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查阅会议记录及发言稿)0-5分;
6、定期开展家访及接待家长来访工作0-5分,人数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3(查阅家访记录及接待家长来访记录);
7、班主任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干”的初选申报工作0-10分。
本条加分项目:
a.班主任撰写的德育论文或承担德育研究课题,在国家、省、市、县级、校级刊物上发表或在会议上交流的,依次加10分、8分、4分、3分、2分(以原件为准,一学期发表或交流两篇以上按最高级别计分)
b.班主任在学校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校检查、验收、参观、交流中承办德育活动,受到一致好评的,酌情加l—10分。
c.班主任转化差班或差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年级组证实)可加1—10分。
d.班主任主动发现并积极配合学校解决班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可给班主任加l一10分。
e.其他未被列入的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事迹(如本班学生干部参与学校管理作出优异成绩),可给班主任酌情加分。
(三)班风建设状况(总分200分)。由各部门联合考核。
1、课堂教学及自习课纪律0-20分,由教务处、年级组考核;
2、升旗及重大集会纪律0-20分,由政教处、团委考核;
3、自行车及教室、门、窗、灯管理状况0-10分,由保卫科考核;
4、教室及清洁区卫生状况0-20分,由政教处考核;
5、体育活动及竞赛成绩0-20分,由政教处、体育组及竞赛组委会考核;
6、餐厅纪律及班级公物保管状况0-lO分,由总务处考核;
7、宿舍卫生及纪律状况0-20分,由宿管部考核;
8、团队组织建设及团队活动0-20分,由团委考核;
9、期中、期末及其他考试成绩30分:成绩及名次由教务处、年级组提供,按班级总评由高到低依次加:30、27、25、24、23……(不同类型的班级分别计算)
lO、学生日常文明习惯0-30分,(仪表、举止、语言、卫生、习惯等)由年级组及校园文明监督岗考核。
本项减分: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分如下:
a.班内学生一人次违规乱纪而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或开除学籍等处分,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扣除班级得分依次为2、5、8、10、15、2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本项加分: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加分如下:
a.班集体或班内学生个人有突出的好人好事(有表扬信或其他证明材料),每人每次加l-10分。
b.班集体或班内学生个人在县级以上各种活动或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每人每次加1—10分。
c.班级团支部被评选为县以上先进团支部,加5—10分(只加最高奖项)。
d.其他在全校内有积极影响的事迹,酌情加分。
Ⅱ、考核办法及奖惩办法
1、对班主任工作分项按部门实施考核,各负责部门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将本学期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政教处。
2、负责考核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考核项目及分值设计考核细则,造表记录成绩。
3、政教处根据综合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在全校范围内确定“标兵班”、“文明班”、“合格班”,其比例分别是班级总数的10%、40%、50%,并将考评意见上报校长室。
4、对班主任工作的综合考核结果,经校长室研究通过后,张榜公布并表彰。并作为发放班主任津帖的依据。
5、每学期末对班主任工作考评前,由政教处组织召开一次年级组长会议,统一思想,通报情况,各项得分及加减分项目,均在会议上公布。
Ⅲ、考核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考核负责部门的领导任组员,政教处负责各部门上报材料的汇总和整理,并有建议权和解释权。
2、考核人员因失职、徇私情、弄虚作假引起麻烦或矛盾者,由领导小组提出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坚持以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
(2)评选标准坚持师德为首、实绩为主、全面考核的原则。
(3)评选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期末总评相结合,部门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本年度单位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生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
(3)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凡具有本办法第七大项违纪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
(4)热爱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学期以上(含两学期)。
(5)所带班级在本年度两学期的班级考核评比中,均被评为标兵班或文明班,或在转化差班上取得公认的显著成绩(由年级组证明)。
(6)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每学期至少有一篇班级工作经验材料或德育论文在校内外会议上交流或在各类评选中获奖或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
3、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每学年评选一次,于第二学期末在全校范围内各年级根据比例评选出优秀班主任。
4、评选步骤:
(1)年级组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报名单附申报材料,并在年级组班主任会议上公布,听取意见,然后上报政教处。
(2)政教处对各年级上报人员审核批准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校长室下发表彰意见,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七、班主任违纪及处罚办法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班主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和解决班主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班主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制定本办法。凡情节严重,构成违法乱纪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不在本办法之列。
(一)班主任有以下违纪行为,视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学年各类评优资格。
l、班主任工作态度消极,不负责任,导致班风涣散、纪律混乱,造成极坏影响仍不及时有效整改。
2、班主任隐瞒不报或姑息迁就学生严重违纪行为(事发两周内不上报)。
3、班主任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或谩骂学生或随意停学生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4、班主任闹无原则纠纷或散布不利于教师之间团结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5、班主任在评优、评选及各种考核中,为本班,为个人,为学生弄虚作假,谎报成绩。
6、班主任未经学校允许,勒令学生离校,或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7、班主任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搞有偿家教。
8、班主任强行要求家长请客或帮忙办事,情节恶劣。
9、其他未被列入的违纪情况,酌情运用本条例。
(二)班主任有下列违纪行为,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停职反省,当年班主任考核不合格,并扣除该学期全部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恶劣影响或一定后果。
2、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向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如推销学习资料等)。
3、班主任工作严重失职致使本班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或恶性事件。
4、班主任经常向学生散布错误甚至反动言论,影响恶劣。
5、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拒不执行学校规定或要求,拒不参加学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
6、其他重大违纪事件。
(三)处罚程序
1、政教处会同纪检部门对班主任违纪情况作具体调查,形成书面文字材料,班主任本人阅后签字。
2、政教处根据违纪情况,依据本办法初步拿出处理意见,上报校纪检部门。
3、经校长室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并下发到各年级、各处室,政教处将处理情况记入班主任考核档案。
二○一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