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委工作 >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5年03月09日 13:59:28 访问量:899

 各团县(市、区)委、大中专学校团委:

按照团中央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在广大大中学生中进一步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大中专学校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131日。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高校、中学、中职学校团组织及在校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基础。团中央、团省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今年3月下旬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将前来江苏调研检查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务请各地、各大中专学校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切实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2.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全面领会《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就本地各校和本校的落实计划及相关要求进行认真部署安排,确保学校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其中。

3.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校园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在校学生的全覆盖。同时,结合“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既有工作品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4.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宣传月期间,各大中专学校的基层团支部都要至少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

5.举办1场“校园明辨会”。全市各高校团组织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为主题和主要形式,至少举办1场相关活动,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

6.及时上报信息。请各团县(市、区)委、各大中专学校团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信息。由团市委学少部统一报送团省委学少部,团省委学少部将通过团属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宣传,并推报团中央、全国学联。

325中午之前,请各团县(市、区)委、各大中专学校团委将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团市委学少部。

 

附件:“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徐州市委       

201533       


附件:

“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

 

校园明辨会活动情况

总场次数

 

参与总人次

 

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场次

 

(参与人数)

 

“宣传月”其他特色做法:

注:此表请于325日中午之前报团市委学少部邮箱。

编辑:团委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邳州市官湖高级中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